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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大開為十意不同。所言十意者:「修禪波羅蜜大意」第一。「釋禪波羅蜜名」第二。「明禪波羅蜜門」第三。「辨禪波羅蜜詮次」第四。「簡禪波羅蜜法心」第五。「分別禪波羅蜜前方便」第六。「釋禪波羅蜜修證」第七。「顯示禪波羅蜜果報」第八。「從禪波羅蜜起教」第九。「結會禪波羅蜜歸趣」第十。
今約此十義,以辨禪波羅蜜者。文、則略收諸佛教法之始終。理、則遠通如來之秘藏,一切圓妙法界。若教若行、若事若理,始從凡夫,終至極聖。所有因果行位,悉在其中。
若行人深達禪門意趣,則自然解了一切佛法,不俟餘尋。故摩訶衍云:譬如牽衣一角,則眾處皆動。
所以第一先明修禪波羅蜜大意者,菩薩發心所為正求菩提淨妙之法,必須簡擇真偽,善識秘要。若欲具足一切諸佛法藏,唯禪為最。如得珠玉,眾寶皆獲,是故發意修禪。
既欲修習,應知名字。尋名取理,其義不虛。以釋禪名,尋名求理,理則非門不通,次明禪門。
禪定幽遠,無由頓入,必須從淺至深,故應辯詮次。
夫欲涉淺遊深,復當善識禪中境智,是以次簡法心。
既明識法心,若欲習行,事須善巧,次分別方便。
依法而行,必有所證,次釋修證。
若得內心相應,因成則感果,次顯示果報。
從因至果,自行既圓,便樹立益物之功,次釋教門。
理教既已圓備,法相同歸平等,一實之道,次結會指歸。
以此十義相生,辯釋禪波羅蜜,總攝一切眾行法門。至下尋文,冷然可見。故大品經云:菩薩從初以來,住禪波羅蜜中,具足修一切佛法。乃至坐道場,成一切種智,起轉法輪,是名菩薩次第行,次第學,次第道。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 卷第一之上
修禪波羅蜜大意第一
今明菩薩修禪波羅蜜,所為有二:一者簡非,二者正明所為。
第一簡非者,有十種行人,發心修禪不同,多墮在邪僻,不入禪波羅蜜法門。何等為十?
一、為利養故,發心修禪,多屬發地獄心。
二、邪偽心生,為名聞稱歎故,發心修禪,多屬發鬼神心。
三、為眷屬故,發心修禪,多屬發畜生心。
四、為嫉妒勝他故,發心修禪,多屬發修羅心。
五、為畏惡道苦報、息諸不善業故,發心修禪,多屬發人心。
六、為善心安樂故,發心修禪,多屬發六欲天心。
七、為得勢力自在故,發心修禪,多屬發魔羅心。
八、為得利智捷疾故,發心修禪,多屬發外道心。
九、為生梵天處故修禪,此屬發色無色界心。
十、為度老病死苦、疾得涅槃故,發心修禪,此屬發二乘心。
就此十種行人,善惡雖殊,縛脫有異。既並無大悲正觀,發心邪僻,皆墮二邊,不趣中道。若住此心修行禪定,終不得與禪波羅蜜法門相應。
第二、正明菩薩行人修禪波羅蜜大意,即為二意:一、先明菩薩發心之相。二、正明菩薩修禪所為。
第一、云何名菩薩發心之相?所謂發菩提心。菩提心者,即是菩薩以中道正觀、以諸法實相,憐愍一切,起大悲心,發四弘誓願。四弘誓願者:一、未度者令度,亦云「眾生無邊誓願度」。二、未解者令解,亦云「煩惱無數誓願斷」。三、未安者令安,亦云「法門無盡誓願知」。四、未得涅槃令得涅槃,亦云「無上佛道誓願成」。此之四法,即對四諦。
故瓔珞經云:「未度苦諦令度苦諦,未解集諦令解集諦,未安道諦令安道諦,未證滅諦令證滅諦。」而此四法,若在二乘心中,但受諦名,以其緣理審實不謬故。若在菩薩心中,即別受弘誓之稱。所以者何?菩薩雖知四法畢竟空寂,而為利益眾生,善巧方便,緣此四法,其心廣大,故名為弘。慈悲憐愍,志求此法,心如金剛,制心不退不沒,必取成滿,故名誓願。行者若能具足發此四願,善知四心攝一切心,一切心即是一心,亦不得一心,而具一切心,是名清淨菩提之心,因此心生,得名菩薩。故摩訶衍論偈說:
若初發心時
誓願當作佛
已過於世間
應受世供養
第二、正明菩薩行人修禪所為者,菩薩摩訶薩既已發菩提心,思惟為欲滿足四弘誓願,必須行菩薩道。
所以者何?有願而無行,如欲度人彼岸,不肯備於船筏,當知常在此岸,終不得度。如病者須藥,得而不服,當知病者必定不差。如貧須珍寶,見而不取,當知常弊窮乏。如欲遠行而不涉路,當知此人不至所在。菩薩發四弘誓願,不修四行,亦復如是。復作是念:我今住何法門修菩薩道,能得疾滿如此四願?即知住深禪定,能滿四願。何以故?如無六通、四辯,以何等法而度眾生?若修六通,非禪不發。故經言:「深修禪定,得五神通。」欲斷煩惱非禪不智,從禪發慧能斷結使,無定之慧如風中燈。欲知法門,當知一切功德、智慧並在禪中。如摩訶衍論云:「若諸佛成道,起轉法輪,入般涅槃,所有種種功德,悉在禪中。」
復次,菩薩入無量義處三昧,一心具足萬行,能知一切無量法門。若欲具足無上佛道,不修禪定,尚不能得色、無色界及三乘道,何況能得無上菩提?當知欲證無上妙覺,必須先入金剛三昧,而諸佛法乃現在前。菩薩如是深心思惟,審知禪定能滿四願。如摩訶衍偈說:
禪為利智藏 功德之福田
禪如清淨水 能洗諸欲塵
禪為金剛鎧 能遮煩惱箭
雖未得無為 涅槃分已得
得金剛三昧 摧碎結使山
得六神通力 能度無量人
囂塵蔽天日 大雨能淹之
覺觀風動之 禪定能滅之
此偈所說,即證因修禪定滿足四願。
問曰:菩薩若欲滿足四弘誓願,應當行十波羅蜜,何得獨讚禪定?
答曰:前四義劣,後五因禪,今則處中而說。所以者何?菩薩修禪,即能具足增上四度,下五亦然。如菩薩發心,為修禪故,一切家業,內外皆捨,不惜身命,寂然閑居,無所慳吝,是名大捨。
復次,菩薩為修禪故,身心不動,關閉六情,惡無從入,名大持戒。
復次,菩薩為修禪故,能忍難忍,謂一切榮辱皆能安忍。設為眾惡來加,恐障三昧,不生瞋惱,名為忍辱。
復次,菩薩為修禪故,一心專精進,設身疲苦,終不退息,如鑽火之喻。常坐不臥,攝諸亂意,未嘗放逸,設復經年無證,亦不退沒,是為難行之事,即是大精進也。故知修禪因緣,雖不作意別行四度,四度自成。
復次,菩薩因修禪定具足般若波羅蜜者,菩薩修禪,一心正住,心在定故,能知世間生滅法相,智慧勇發如石中泉。故摩訶衍偈說:
般若波羅蜜 實法不顛倒
念想觀已除 言語法皆滅
無量眾罪除 清淨心常一
如是尊妙人 則能見般若
復次,因禪具足方便波羅蜜者,一切方便善巧,要須見機。若不入深禪定,云何能得明見根性,起諸方便,引接眾生?
復次,因禪具足力波羅蜜者,一切自在變現諸神通力,皆藉禪發,具如前辨。
復次,因禪具足願波羅蜜者,如摩訶衍中說:「菩薩禪定如阿修羅琴」,當知即是大願成就之相。
復次,因禪具足智波羅蜜者,若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非定不發,其義可見。
行者善修禪故,即便成就十波羅蜜,滿足萬行一切法門。是故菩薩欲具一切願行諸波羅蜜,要修禪定,是事如摩訶衍論中說。
問曰:菩薩之法,正以度眾生為事,何故獨處空山,棄捨眾生,閑居自善?
答曰:菩薩身雖捨離,而心不捨。如人有病,將身服藥,暫息事業,病差則修業如故。菩薩亦爾,身雖暫捨眾生,而心常憐愍,於閑靜處,服禪定藥,得實智慧,除煩惱病,起六神足,還生六道,廣度眾生。
以如是等種種因緣,菩薩摩訶薩發意修禪波羅蜜,心如金剛,天魔外道及諸二乘,無能沮壞。
釋禪波羅蜜名第二
今釋禪波羅蜜名,略為三意:一、先簡別共不共名。二、翻譯。三、料簡。
第一、簡別共不共名:即為二意,一、共名。二、不共名。
共名者:如禪一字,凡夫外道、二乘菩薩、諸佛所得禪定通得名禪,故名為共。
不共名者:波羅蜜三字,名到彼岸,此但據菩薩諸佛故,摩訶衍論云:「禪在菩薩心中名波羅蜜」,是名不共。所以者何?凡夫著愛,外道著見,二乘無大悲方便,不能盡修一切禪定,是以不得受到彼岸名,故言波羅蜜即是不共。
復次,禪名四禪,凡夫外道、二乘菩薩諸佛同得此定,故名為共。
波羅蜜名度無極,此獨菩薩諸佛因禪能通達中道佛性,出生九種大禪,得大涅槃;不與凡夫二乘共故,波羅蜜者名為不共。
通而為論,即無勞分別。所以者何?禪自有共禪、不共禪,波羅蜜亦爾,有共不共故。摩訶衍論云:「天竺語法,凡所作事竟,皆名波羅蜜。」
第二、翻釋即為二意:一、翻釋共名。二、翻釋不共名。
第一、先翻釋共名,共名者即是禪也。亦為二意,一者正翻名,二者解釋。
第一、先翻共名者,禪是外國之言,此間翻則不定。今略出三翻:一、摩訶衍論中翻禪,秦言思惟修。二、舉例往翻,如檀波羅蜜,此言布施度;禪波羅蜜,此言定度,故知用定以翻禪。三、阿毘曇中用功德叢林以翻禪。
第二、釋此三翻即作二意:一別,二通。
若釋別翻思惟修者,此可對因。何以故?思惟是籌量之念,修是專心研習之名,故以對修因。翻禪為定者,此可對果。何以故?定名靜默,行人離散求靜,既得靜住,酬本所習,故以對果。
翻禪為功德叢林者,此可通對因果,如功是功夫所以對因,積功成德可以對果;如萬行對因,萬德對果;因果合翻,故名功德。叢林者,譬顯功德非一,所以然者,如多草共聚名為叢,眾樹相依名為林。草叢小故,可以譬於因中之功小;林木大故,可以對果上之德大。此而推之,功德叢林通對因果,於義則便。
第二、通釋:禪三翻並對因果。所以者何?如思惟修,雖言據因,亦得對果。何以故?定中靜慮即是思惟,乘上益下故名為修。此可以數人九修中乘上修義為類,故於果中亦得說思惟。
因中亦得說定者,如十大地心數,散心尚得言定,何況行者專心歛念,守一不散,而不名定?故知因中亦得說定。因中亦得名功德叢林者,因中功義,前已說之;由運功故,即成行因之德。果中德義,說亦如前。所言功者即是功用,果上有寂靜離過、神通變化益物之用,故名為功。因之與果,悉是眾善功德之所成故,通言功德叢林。
復次,諸經論中翻名立義不同,或言禪名棄惡,或言疾大疾、住大住,如是處不同,不可偏執。
第二、翻釋不共名,不共名者即是波羅蜜。亦為二意:一者翻名,二者解釋。
就第一翻名中,略出三翻不同,一者諸經論中多翻為:到彼岸。二者摩訶衍論中別翻云:事究竟。三者瑞應經中翻云:度無極。
第二釋此三翻,亦為二意:一別二通,此皆對事理名義。
第一、別釋。言到彼岸者,生死為此岸,涅槃為彼岸,煩惱為中流。菩薩以無相妙慧,乘禪定舟航,從生死此岸,度涅槃彼岸,故知約理定以明波羅蜜。
言事究竟者,即是菩薩大悲,為眾生遍修一切事行滿足。故摩訶衍云:「菩薩因禪,能究竟眾事。禪在菩薩心中名波羅蜜。」此據事行說波羅蜜。
言度無極者,通論事理悉有幽遠之義,合而言之,故云度無極。此約事理行滿說波羅蜜。
第二、通釋。三翻並得同對事理,俱隨緣化物,故立異名。
所以者何?若言無相之慧能度生死,故為理行者,今言理中有佛無佛,性相常然,豈論無相之慧能度生死?終是就事作此說也。事究竟亦是從理立名者,若緣理而起事行,當知說事究竟亦是約理名波羅蜜。度無極,亦未必一向就事理無極名波羅蜜。所以者何?諸佛隨緣利物,出沒不定,無極或時對事、或時對理,豈有定準?
當知三名理事互通,未必偏有所屬,餘例可知。釋波羅蜜義,至下第十結會歸趣中,自當廣明。
第三料簡,如摩訶衍論中云:
問曰:背捨、勝處、一切處等何故不名波羅蜜,獨稱禪為波羅蜜?
答曰:禪最大如王,言禪波羅蜜者,一切皆攝。是四禪中有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四無量心、五神通、練禪自在定、十四變化心、無諍三昧、願智頂禪、首楞嚴等諸三昧百則有八,諸佛不動等百則二十,皆在禪中。若諸佛成道,轉法輪、入涅槃,所有勝妙功德悉在禪中。說禪則攝一切,若說餘定則有所不攝,故禪名波羅蜜。
復次,四禪中智定等,故說波羅蜜。未到地、中間禪智多而定少,四無色定多而智少,如車輪一強一弱,則不任載。四禪智定等,故說波羅蜜。
復次,約禪說波羅蜜,則攝一切諸定。所以者何?禪秦言思惟修,此諸定悉是思惟修功德故,當知諸定悉得受波羅蜜名。如大品中說百波羅蜜,亦說背捨、勝處等皆名波羅蜜。但四禪在根本,先受其名,非不通於餘定。
問曰:上明禪、定、三昧、波羅蜜等,為同為異?
答曰:通而為論,名義互通;別而往解,四法名義各有主對。所以者何?根本四禪但名禪,非定三昧,亦不名波羅蜜。無色但名定,非禪三昧,亦不名波羅蜜。未到地禪中間雖非正禪定,是方便故或名禪或名定,非三昧,亦不名波羅蜜。空無相等但名三昧,非禪定,亦不名波羅蜜。背捨、勝處、六通、四辯等具有禪定三昧等三法,而不名禪定三昧,亦非波羅蜜。九次第定具有三法,但名為定,不名禪三昧,亦非波羅蜜。有覺有觀及師子、超越、無諍等亦具三法,但名三昧,不名禪定,亦非波羅蜜。願智頂等具有三法,但名禪,不名定三昧,亦非波羅蜜。
九種大禪及首楞嚴等並具四法,亦名禪,亦名定,亦名三昧,即是波羅蜜。若用首楞嚴心入前三法中,一切皆名波羅蜜。故百波羅蜜中,一切法門皆名波羅蜜。今略對四法分別如前,若諸大聖善巧,隨緣利物,則言無定準,解釋云云。故諸經論中,出沒立名,其意難見,不可謬執。
而經論中多約禪明波羅蜜者,以根本四禪是眾行之本。一切內行功德,皆因四禪發,依四禪而住,是以獨禪得受波羅蜜名。
問曰:禪波羅蜜但有一名?更有餘稱?
答曰:如涅槃中說,「言佛性者,有五種名,亦名首楞嚴,亦名般若,亦名中道,亦名金剛三昧大涅槃。」亦云「禪波羅蜜即是佛性。」
故知諸餘經中所說種種勝妙法門,名字無量,皆是禪波羅蜜之異名。
故摩訶衍偈說:
般若是一法 佛說種種名
隨諸眾生類 為之立異字
若人得般若 戲論心皆滅
譬如日出時 朝露一時失
以此類之,禪名豈不通?若其禪定不具足攝一切諸法,則非究竟,何得名波羅蜜義?
問曰:諸法實相、首楞嚴及到彼岸等,唯佛一人方稱究竟;菩薩所行禪定,云何名波羅蜜?
答曰:因中說果故,隨分說故。頓教所明:發心、畢竟二不別故。以如是等眾多義故,菩薩所行禪定亦得名波羅蜜。
明禪波羅蜜門第三
行者善尋名故,自知其體,若欲進修,必因門而入。今略明禪門,即為三意:第一、標禪門。第二、解釋。第三、料簡。
第一、標禪門者,若尋經論所說,禪門乃有無量,原其根本不過有二,所謂一色二心。如摩訶衍中偈說:
一切諸法中 但有名與色
若欲如實觀 亦當觀名色
雖痴心多想 分別於諸法
更無有一法 出於名色者
今就色門中,即開為二,如經中說二為甘露門:一者不淨觀門,二者阿那波那門。
心門唯有一門,如經中說:「能觀心性,名為上定。」
開色別立於心,此則禪門有三:所謂一、世間禪門。二、出世間禪門。三、出世間上上禪門。故大集經云有三種攝心:一者生法攝心,二者滅法攝心,三者非生非滅法攝心。
第二、解釋此三門中即各為二意,一別,二通。
第一、別明門者:門名能通,如世門通人,有所至處。
一、以息為禪門者:若因息攝心,則能通行心至四禪、四空、四無量心、十六特勝、通明等禪,即是世間禪門,亦名生法攝心,此一往據凡夫禪門。
二、以色為禪門者:如因不淨觀等攝心,則能通行心至九想、八念、十想、背捨、勝處、一切處、次第定、師子奮迅、超越三昧等處,即是出世間禪門,亦名滅法攝心,一往據二乘禪門。
三、以心為禪門者:若用智慧反觀心性,則能通行心至法華、念佛般舟、覺意、首楞嚴諸大三昧及自性禪,乃至清淨淨禪等,是出世間上上禪門,亦名非生非滅法攝心,此一往據菩薩禪門。以此義故,約三法為門。
問曰:諸法無量,何故但取此三為禪門?
答曰:今略明有三意,故立三法為門。一、如法相。二、隨便易。三、攝法盡。
一、如法相者,如大集經說:「歌羅邏時即有三事,一命、二暖、三識。出入息者名為壽命,不臭不爛名之為暖。」即是業持火大,故地水等色不臭爛也。「此中心意,名之為識。」即是剎那覺知心也。三法和合,從生至長無增無減。愚夫不了,於中妄計我人眾生,作諸業行心生染著,顛倒因緣往來三界。若尋其源本,不出此之三法,故以三法為門,不多不少。
二、隨便易,故立三法為門者。如因息修禪,則有二便:一、疾得禪定,二、易悟無常。以色為門,亦有二便:一、能斷貪欲,二、易了虛假。心為門者,此亦有二便:一、能降一切煩惱,二、易悟空理。
三、攝法盡者,此三法是禪門根本故。所以者何?舉要說三,開即無量。
如息門中,或數或隨,或時觀息,如此非一,至處亦異。
如色門中,或緣外色或緣內色、或作慈悲或緣佛相,乃至得解實觀,如此非一,至處亦異。
如心門中,或止或觀、或覺或了。或覺了諸心入於非心,覺了非心出無量心。或覺了非心非不心,能知一切心非心。如是緣心不同,至處亦復非一。
故說三門攝一切禪門,此事至第七、八釋修證中,方乃可見。
第二、通名三門者:此三法通得作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等禪門。所以者何?
一、如息法不定但屬世間禪門。何以得知?如毘尼中,佛為聲聞弟子說觀息等十六行法,弟子隨教而修,皆得聖道,故知亦是出世間禪門,即大乘門者。如大品說:「阿那波那即是菩薩摩訶衍。」故請觀音經約數息辨六字章句,明三乘得道,此豈可但是世間禪門?
二、色法為門,亦不得但是二乘所行,不通大乘及凡夫外道。何以故?如涅槃中說:「外道但能治色,不能治心,我弟子善治於心。」故知凡夫亦得觀色。大乘觀色,如大品中說:「脹想、爛想等是菩薩摩訶衍。」此豈可但是出世間禪門?
三、約心為門,亦不得但據菩薩。何以故?如外道亦觀心起四十八見,凡夫緣心入四空,通聲聞者如涅槃說:「我弟子善治心故,能離三界。」此豈唯是出世間上上禪門?當知三門互通,但三種人用心異故,發禪得道亦各不同。此義至第九明從禪波羅蜜起教中,當廣分別。
第三料簡通別二門。
問曰:若爾者,何故如前分別?
答曰:一切義理有通有別,教門對緣益物不同,異說無咎。復次,前非了義之說,未可定執。
問曰:三門互得通者,今就事中數息而學,得證九想、八背捨、自性等禪不?
答曰:或得或不得。初學者不得,二乘學自在定者得,菩薩具足方便波羅蜜者隨意無礙。
問曰:何故云初學不得?有人數息,發九想、背捨、念佛、慈心,此復云何?
答曰:此發宿緣,不正因修得證,緣盡則滅謝不進,終不成就次第法門。至下內方便中明善根發相,當廣分別。餘二門類然可知。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大開為十意不同。所言十意者:「修禪波羅蜜大意」第一。「釋禪波羅蜜名」第二。「明禪波羅蜜門」第三。「辨禪波羅蜜詮次」第四。「簡禪波羅蜜法心」第五。「分別禪波羅蜜前方便」第六。「釋禪波羅蜜修證」第七。「顯示禪波羅蜜果報」第八。「從禪波羅蜜起教」第九。「結會禪波羅蜜歸趣」第十。
今約此十義,以辨禪波羅蜜者。文、則略收諸佛教法之始終。理、則遠通如來之秘藏,一切圓妙法界。若教若行、若事若理,始從凡夫,終至極聖。所有因果行位,悉在其中。
若行人深達禪門意趣,則自然解了一切佛法,不俟餘尋。故摩訶衍云:譬如牽衣一角,則眾處皆動。
所以第一先明修禪波羅蜜大意者,菩薩發心所為正求菩提淨妙之法,必須簡擇真偽,善識秘要。若欲具足一切諸佛法藏,唯禪為最。如得珠玉,眾寶皆獲,是故發意修禪。
既欲修習,應知名字。尋名取理,其義不虛。以釋禪名,尋名求理,理則非門不通,次明禪門。
禪定幽遠,無由頓入,必須從淺至深,故應辯詮次。
夫欲涉淺遊深,復當善識禪中境智,是以次簡法心。
既明識法心,若欲習行,事須善巧,次分別方便。
依法而行,必有所證,次釋修證。
若得內心相應,因成則感果,次顯示果報。
從因至果,自行既圓,便樹立益物之功,次釋教門。
理教既已圓備,法相同歸平等,一實之道,次結會指歸。
以此十義相生,辯釋禪波羅蜜,總攝一切眾行法門。至下尋文,冷然可見。故大品經云:菩薩從初以來,住禪波羅蜜中,具足修一切佛法。乃至坐道場,成一切種智,起轉法輪,是名菩薩次第行,次第學,次第道。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 卷第一之上
修禪波羅蜜大意第一
今明菩薩修禪波羅蜜,所為有二:一者簡非,二者正明所為。
第一簡非者,有十種行人,發心修禪不同,多墮在邪僻,不入禪波羅蜜法門。何等為十?
一、為利養故,發心修禪,多屬發地獄心。
二、邪偽心生,為名聞稱歎故,發心修禪,多屬發鬼神心。
三、為眷屬故,發心修禪,多屬發畜生心。
四、為嫉妒勝他故,發心修禪,多屬發修羅心。
五、為畏惡道苦報、息諸不善業故,發心修禪,多屬發人心。
六、為善心安樂故,發心修禪,多屬發六欲天心。
七、為得勢力自在故,發心修禪,多屬發魔羅心。
八、為得利智捷疾故,發心修禪,多屬發外道心。
九、為生梵天處故修禪,此屬發色無色界心。
十、為度老病死苦、疾得涅槃故,發心修禪,此屬發二乘心。
就此十種行人,善惡雖殊,縛脫有異。既並無大悲正觀,發心邪僻,皆墮二邊,不趣中道。若住此心修行禪定,終不得與禪波羅蜜法門相應。
第二、正明菩薩行人修禪波羅蜜大意,即為二意:一、先明菩薩發心之相。二、正明菩薩修禪所為。
第一、云何名菩薩發心之相?所謂發菩提心。菩提心者,即是菩薩以中道正觀、以諸法實相,憐愍一切,起大悲心,發四弘誓願。四弘誓願者:一、未度者令度,亦云「眾生無邊誓願度」。二、未解者令解,亦云「煩惱無數誓願斷」。三、未安者令安,亦云「法門無盡誓願知」。四、未得涅槃令得涅槃,亦云「無上佛道誓願成」。此之四法,即對四諦。
故瓔珞經云:「未度苦諦令度苦諦,未解集諦令解集諦,未安道諦令安道諦,未證滅諦令證滅諦。」而此四法,若在二乘心中,但受諦名,以其緣理審實不謬故。若在菩薩心中,即別受弘誓之稱。所以者何?菩薩雖知四法畢竟空寂,而為利益眾生,善巧方便,緣此四法,其心廣大,故名為弘。慈悲憐愍,志求此法,心如金剛,制心不退不沒,必取成滿,故名誓願。行者若能具足發此四願,善知四心攝一切心,一切心即是一心,亦不得一心,而具一切心,是名清淨菩提之心,因此心生,得名菩薩。故摩訶衍論偈說:
若初發心時
誓願當作佛
已過於世間
應受世供養
第二、正明菩薩行人修禪所為者,菩薩摩訶薩既已發菩提心,思惟為欲滿足四弘誓願,必須行菩薩道。
所以者何?有願而無行,如欲度人彼岸,不肯備於船筏,當知常在此岸,終不得度。如病者須藥,得而不服,當知病者必定不差。如貧須珍寶,見而不取,當知常弊窮乏。如欲遠行而不涉路,當知此人不至所在。菩薩發四弘誓願,不修四行,亦復如是。復作是念:我今住何法門修菩薩道,能得疾滿如此四願?即知住深禪定,能滿四願。何以故?如無六通、四辯,以何等法而度眾生?若修六通,非禪不發。故經言:「深修禪定,得五神通。」欲斷煩惱非禪不智,從禪發慧能斷結使,無定之慧如風中燈。欲知法門,當知一切功德、智慧並在禪中。如摩訶衍論云:「若諸佛成道,起轉法輪,入般涅槃,所有種種功德,悉在禪中。」
復次,菩薩入無量義處三昧,一心具足萬行,能知一切無量法門。若欲具足無上佛道,不修禪定,尚不能得色、無色界及三乘道,何況能得無上菩提?當知欲證無上妙覺,必須先入金剛三昧,而諸佛法乃現在前。菩薩如是深心思惟,審知禪定能滿四願。如摩訶衍偈說:
禪為利智藏 功德之福田
禪如清淨水 能洗諸欲塵
禪為金剛鎧 能遮煩惱箭
雖未得無為 涅槃分已得
得金剛三昧 摧碎結使山
得六神通力 能度無量人
囂塵蔽天日 大雨能淹之
覺觀風動之 禪定能滅之
此偈所說,即證因修禪定滿足四願。
問曰:菩薩若欲滿足四弘誓願,應當行十波羅蜜,何得獨讚禪定?
答曰:前四義劣,後五因禪,今則處中而說。所以者何?菩薩修禪,即能具足增上四度,下五亦然。如菩薩發心,為修禪故,一切家業,內外皆捨,不惜身命,寂然閑居,無所慳吝,是名大捨。
復次,菩薩為修禪故,身心不動,關閉六情,惡無從入,名大持戒。
復次,菩薩為修禪故,能忍難忍,謂一切榮辱皆能安忍。設為眾惡來加,恐障三昧,不生瞋惱,名為忍辱。
復次,菩薩為修禪故,一心專精進,設身疲苦,終不退息,如鑽火之喻。常坐不臥,攝諸亂意,未嘗放逸,設復經年無證,亦不退沒,是為難行之事,即是大精進也。故知修禪因緣,雖不作意別行四度,四度自成。
復次,菩薩因修禪定具足般若波羅蜜者,菩薩修禪,一心正住,心在定故,能知世間生滅法相,智慧勇發如石中泉。故摩訶衍偈說:
般若波羅蜜 實法不顛倒
念想觀已除 言語法皆滅
無量眾罪除 清淨心常一
如是尊妙人 則能見般若
復次,因禪具足方便波羅蜜者,一切方便善巧,要須見機。若不入深禪定,云何能得明見根性,起諸方便,引接眾生?
復次,因禪具足力波羅蜜者,一切自在變現諸神通力,皆藉禪發,具如前辨。
復次,因禪具足願波羅蜜者,如摩訶衍中說:「菩薩禪定如阿修羅琴」,當知即是大願成就之相。
復次,因禪具足智波羅蜜者,若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非定不發,其義可見。
行者善修禪故,即便成就十波羅蜜,滿足萬行一切法門。是故菩薩欲具一切願行諸波羅蜜,要修禪定,是事如摩訶衍論中說。
問曰:菩薩之法,正以度眾生為事,何故獨處空山,棄捨眾生,閑居自善?
答曰:菩薩身雖捨離,而心不捨。如人有病,將身服藥,暫息事業,病差則修業如故。菩薩亦爾,身雖暫捨眾生,而心常憐愍,於閑靜處,服禪定藥,得實智慧,除煩惱病,起六神足,還生六道,廣度眾生。
以如是等種種因緣,菩薩摩訶薩發意修禪波羅蜜,心如金剛,天魔外道及諸二乘,無能沮壞。
釋禪波羅蜜名第二
今釋禪波羅蜜名,略為三意:一、先簡別共不共名。二、翻譯。三、料簡。
第一、簡別共不共名:即為二意,一、共名。二、不共名。
共名者:如禪一字,凡夫外道、二乘菩薩、諸佛所得禪定通得名禪,故名為共。
不共名者:波羅蜜三字,名到彼岸,此但據菩薩諸佛故,摩訶衍論云:「禪在菩薩心中名波羅蜜」,是名不共。所以者何?凡夫著愛,外道著見,二乘無大悲方便,不能盡修一切禪定,是以不得受到彼岸名,故言波羅蜜即是不共。
復次,禪名四禪,凡夫外道、二乘菩薩諸佛同得此定,故名為共。
波羅蜜名度無極,此獨菩薩諸佛因禪能通達中道佛性,出生九種大禪,得大涅槃;不與凡夫二乘共故,波羅蜜者名為不共。
通而為論,即無勞分別。所以者何?禪自有共禪、不共禪,波羅蜜亦爾,有共不共故。摩訶衍論云:「天竺語法,凡所作事竟,皆名波羅蜜。」
第二、翻釋即為二意:一、翻釋共名。二、翻釋不共名。
第一、先翻釋共名,共名者即是禪也。亦為二意,一者正翻名,二者解釋。
第一、先翻共名者,禪是外國之言,此間翻則不定。今略出三翻:一、摩訶衍論中翻禪,秦言思惟修。二、舉例往翻,如檀波羅蜜,此言布施度;禪波羅蜜,此言定度,故知用定以翻禪。三、阿毘曇中用功德叢林以翻禪。
第二、釋此三翻即作二意:一別,二通。
若釋別翻思惟修者,此可對因。何以故?思惟是籌量之念,修是專心研習之名,故以對修因。翻禪為定者,此可對果。何以故?定名靜默,行人離散求靜,既得靜住,酬本所習,故以對果。
翻禪為功德叢林者,此可通對因果,如功是功夫所以對因,積功成德可以對果;如萬行對因,萬德對果;因果合翻,故名功德。叢林者,譬顯功德非一,所以然者,如多草共聚名為叢,眾樹相依名為林。草叢小故,可以譬於因中之功小;林木大故,可以對果上之德大。此而推之,功德叢林通對因果,於義則便。
第二、通釋:禪三翻並對因果。所以者何?如思惟修,雖言據因,亦得對果。何以故?定中靜慮即是思惟,乘上益下故名為修。此可以數人九修中乘上修義為類,故於果中亦得說思惟。
因中亦得說定者,如十大地心數,散心尚得言定,何況行者專心歛念,守一不散,而不名定?故知因中亦得說定。因中亦得名功德叢林者,因中功義,前已說之;由運功故,即成行因之德。果中德義,說亦如前。所言功者即是功用,果上有寂靜離過、神通變化益物之用,故名為功。因之與果,悉是眾善功德之所成故,通言功德叢林。
復次,諸經論中翻名立義不同,或言禪名棄惡,或言疾大疾、住大住,如是處不同,不可偏執。
第二、翻釋不共名,不共名者即是波羅蜜。亦為二意:一者翻名,二者解釋。
就第一翻名中,略出三翻不同,一者諸經論中多翻為:到彼岸。二者摩訶衍論中別翻云:事究竟。三者瑞應經中翻云:度無極。
第二釋此三翻,亦為二意:一別二通,此皆對事理名義。
第一、別釋。言到彼岸者,生死為此岸,涅槃為彼岸,煩惱為中流。菩薩以無相妙慧,乘禪定舟航,從生死此岸,度涅槃彼岸,故知約理定以明波羅蜜。
言事究竟者,即是菩薩大悲,為眾生遍修一切事行滿足。故摩訶衍云:「菩薩因禪,能究竟眾事。禪在菩薩心中名波羅蜜。」此據事行說波羅蜜。
言度無極者,通論事理悉有幽遠之義,合而言之,故云度無極。此約事理行滿說波羅蜜。
第二、通釋。三翻並得同對事理,俱隨緣化物,故立異名。
所以者何?若言無相之慧能度生死,故為理行者,今言理中有佛無佛,性相常然,豈論無相之慧能度生死?終是就事作此說也。事究竟亦是從理立名者,若緣理而起事行,當知說事究竟亦是約理名波羅蜜。度無極,亦未必一向就事理無極名波羅蜜。所以者何?諸佛隨緣利物,出沒不定,無極或時對事、或時對理,豈有定準?
當知三名理事互通,未必偏有所屬,餘例可知。釋波羅蜜義,至下第十結會歸趣中,自當廣明。
第三料簡,如摩訶衍論中云:
問曰:背捨、勝處、一切處等何故不名波羅蜜,獨稱禪為波羅蜜?
答曰:禪最大如王,言禪波羅蜜者,一切皆攝。是四禪中有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四無量心、五神通、練禪自在定、十四變化心、無諍三昧、願智頂禪、首楞嚴等諸三昧百則有八,諸佛不動等百則二十,皆在禪中。若諸佛成道,轉法輪、入涅槃,所有勝妙功德悉在禪中。說禪則攝一切,若說餘定則有所不攝,故禪名波羅蜜。
復次,四禪中智定等,故說波羅蜜。未到地、中間禪智多而定少,四無色定多而智少,如車輪一強一弱,則不任載。四禪智定等,故說波羅蜜。
復次,約禪說波羅蜜,則攝一切諸定。所以者何?禪秦言思惟修,此諸定悉是思惟修功德故,當知諸定悉得受波羅蜜名。如大品中說百波羅蜜,亦說背捨、勝處等皆名波羅蜜。但四禪在根本,先受其名,非不通於餘定。
問曰:上明禪、定、三昧、波羅蜜等,為同為異?
答曰:通而為論,名義互通;別而往解,四法名義各有主對。所以者何?根本四禪但名禪,非定三昧,亦不名波羅蜜。無色但名定,非禪三昧,亦不名波羅蜜。未到地禪中間雖非正禪定,是方便故或名禪或名定,非三昧,亦不名波羅蜜。空無相等但名三昧,非禪定,亦不名波羅蜜。背捨、勝處、六通、四辯等具有禪定三昧等三法,而不名禪定三昧,亦非波羅蜜。九次第定具有三法,但名為定,不名禪三昧,亦非波羅蜜。有覺有觀及師子、超越、無諍等亦具三法,但名三昧,不名禪定,亦非波羅蜜。願智頂等具有三法,但名禪,不名定三昧,亦非波羅蜜。
九種大禪及首楞嚴等並具四法,亦名禪,亦名定,亦名三昧,即是波羅蜜。若用首楞嚴心入前三法中,一切皆名波羅蜜。故百波羅蜜中,一切法門皆名波羅蜜。今略對四法分別如前,若諸大聖善巧,隨緣利物,則言無定準,解釋云云。故諸經論中,出沒立名,其意難見,不可謬執。
而經論中多約禪明波羅蜜者,以根本四禪是眾行之本。一切內行功德,皆因四禪發,依四禪而住,是以獨禪得受波羅蜜名。
問曰:禪波羅蜜但有一名?更有餘稱?
答曰:如涅槃中說,「言佛性者,有五種名,亦名首楞嚴,亦名般若,亦名中道,亦名金剛三昧大涅槃。」亦云「禪波羅蜜即是佛性。」
故知諸餘經中所說種種勝妙法門,名字無量,皆是禪波羅蜜之異名。
故摩訶衍偈說:
般若是一法 佛說種種名
隨諸眾生類 為之立異字
若人得般若 戲論心皆滅
譬如日出時 朝露一時失
以此類之,禪名豈不通?若其禪定不具足攝一切諸法,則非究竟,何得名波羅蜜義?
問曰:諸法實相、首楞嚴及到彼岸等,唯佛一人方稱究竟;菩薩所行禪定,云何名波羅蜜?
答曰:因中說果故,隨分說故。頓教所明:發心、畢竟二不別故。以如是等眾多義故,菩薩所行禪定亦得名波羅蜜。
明禪波羅蜜門第三
行者善尋名故,自知其體,若欲進修,必因門而入。今略明禪門,即為三意:第一、標禪門。第二、解釋。第三、料簡。
第一、標禪門者,若尋經論所說,禪門乃有無量,原其根本不過有二,所謂一色二心。如摩訶衍中偈說:
一切諸法中 但有名與色
若欲如實觀 亦當觀名色
雖痴心多想 分別於諸法
更無有一法 出於名色者
今就色門中,即開為二,如經中說二為甘露門:一者不淨觀門,二者阿那波那門。
心門唯有一門,如經中說:「能觀心性,名為上定。」
開色別立於心,此則禪門有三:所謂一、世間禪門。二、出世間禪門。三、出世間上上禪門。故大集經云有三種攝心:一者生法攝心,二者滅法攝心,三者非生非滅法攝心。
第二、解釋此三門中即各為二意,一別,二通。
第一、別明門者:門名能通,如世門通人,有所至處。
一、以息為禪門者:若因息攝心,則能通行心至四禪、四空、四無量心、十六特勝、通明等禪,即是世間禪門,亦名生法攝心,此一往據凡夫禪門。
二、以色為禪門者:如因不淨觀等攝心,則能通行心至九想、八念、十想、背捨、勝處、一切處、次第定、師子奮迅、超越三昧等處,即是出世間禪門,亦名滅法攝心,一往據二乘禪門。
三、以心為禪門者:若用智慧反觀心性,則能通行心至法華、念佛般舟、覺意、首楞嚴諸大三昧及自性禪,乃至清淨淨禪等,是出世間上上禪門,亦名非生非滅法攝心,此一往據菩薩禪門。以此義故,約三法為門。
問曰:諸法無量,何故但取此三為禪門?
答曰:今略明有三意,故立三法為門。一、如法相。二、隨便易。三、攝法盡。
一、如法相者,如大集經說:「歌羅邏時即有三事,一命、二暖、三識。出入息者名為壽命,不臭不爛名之為暖。」即是業持火大,故地水等色不臭爛也。「此中心意,名之為識。」即是剎那覺知心也。三法和合,從生至長無增無減。愚夫不了,於中妄計我人眾生,作諸業行心生染著,顛倒因緣往來三界。若尋其源本,不出此之三法,故以三法為門,不多不少。
二、隨便易,故立三法為門者。如因息修禪,則有二便:一、疾得禪定,二、易悟無常。以色為門,亦有二便:一、能斷貪欲,二、易了虛假。心為門者,此亦有二便:一、能降一切煩惱,二、易悟空理。
三、攝法盡者,此三法是禪門根本故。所以者何?舉要說三,開即無量。
如息門中,或數或隨,或時觀息,如此非一,至處亦異。
如色門中,或緣外色或緣內色、或作慈悲或緣佛相,乃至得解實觀,如此非一,至處亦異。
如心門中,或止或觀、或覺或了。或覺了諸心入於非心,覺了非心出無量心。或覺了非心非不心,能知一切心非心。如是緣心不同,至處亦復非一。
故說三門攝一切禪門,此事至第七、八釋修證中,方乃可見。
第二、通名三門者:此三法通得作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等禪門。所以者何?
一、如息法不定但屬世間禪門。何以得知?如毘尼中,佛為聲聞弟子說觀息等十六行法,弟子隨教而修,皆得聖道,故知亦是出世間禪門,即大乘門者。如大品說:「阿那波那即是菩薩摩訶衍。」故請觀音經約數息辨六字章句,明三乘得道,此豈可但是世間禪門?
二、色法為門,亦不得但是二乘所行,不通大乘及凡夫外道。何以故?如涅槃中說:「外道但能治色,不能治心,我弟子善治於心。」故知凡夫亦得觀色。大乘觀色,如大品中說:「脹想、爛想等是菩薩摩訶衍。」此豈可但是出世間禪門?
三、約心為門,亦不得但據菩薩。何以故?如外道亦觀心起四十八見,凡夫緣心入四空,通聲聞者如涅槃說:「我弟子善治心故,能離三界。」此豈唯是出世間上上禪門?當知三門互通,但三種人用心異故,發禪得道亦各不同。此義至第九明從禪波羅蜜起教中,當廣分別。
第三料簡通別二門。
問曰:若爾者,何故如前分別?
答曰:一切義理有通有別,教門對緣益物不同,異說無咎。復次,前非了義之說,未可定執。
問曰:三門互得通者,今就事中數息而學,得證九想、八背捨、自性等禪不?
答曰:或得或不得。初學者不得,二乘學自在定者得,菩薩具足方便波羅蜜者隨意無礙。
問曰:何故云初學不得?有人數息,發九想、背捨、念佛、慈心,此復云何?
答曰:此發宿緣,不正因修得證,緣盡則滅謝不進,終不成就次第法門。至下內方便中明善根發相,當廣分別。餘二門類然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