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命雙修.成就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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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命雙修.成就佛心

修性即修心性,修命是續長生 (物格.知至.意誠.心正.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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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深密經疏卷第 十二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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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解深密經疏卷第    十二      十三 Empty  解深密經疏卷第 十二 十三 周三 10月 30, 2013 6:34 pm

陳志玄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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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經疏卷第十二
  唐西明寺沙門圓測撰
  此即第二釋阿陀那識。
  廣慧。此識亦名阿陀那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隨逐執持故。
  梵云阿陀那此翻名執持。謂由此識隨逐於身執受色根令不失壞故說此識名為執持。依攝大乘有其二義釋阿陀那。一執受色根令不壞故二執受自體取彼生故。如彼第一具廣分別。依成唯識具有三義。故第三云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此當二論所說執受。
  此即第三解阿賴耶。
  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
  梵云阿賴耶此翻名藏。藏有三義一者能藏二者所藏三者執藏。故成唯識第二卷云此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攝論第一亦辨三義。故彼論云復何緣故此識名阿賴耶識。一切有生雜染品法於此攝藏為果性故又即此識於彼攝藏為因性故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故說名阿賴耶識。解云。藏義三種別者。第一能藏此即果法於因中藏謂識中種生現七識染果不離能生因故。第二所藏此即因種於果中藏謂所熏種藏在能熏七現識中成因性故。第三我愛所執藏義此即境於能執中藏。今依此經不同諸論謂由此識於有根身能攝受彼為所依止於彼藏隱與所依身同安危故。此即現識藏所依中故。名為藏於所藏中一分之義故。深密云於彼身中住者故。一體相應故。住者即此攝受藏隱一體相應同安危義。
  此即第四釋其心義。
  亦名為心。何以故由此識色聲香味觸等積集滋長故。
  梵音質多此翻為心。有其多義。一名集起集諸法種起諸法故。如成唯識第五卷說。二名積集。有其二義。一諸法種子所積集故。如攝論第一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二外六境界積集滋長故。三名採集。採集種種所緣境故。如深密經及五蘊論。今依此經依第二義故名為心。此有二義一者積集二者滋長。由色等境之所積集及滋長故。若依成唯識論第三卷有七種名。此經四名外更加三名。三名者何。如彼論云或名所知依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為依止故。釋如攝論十殊勝中第一殊勝名所知依。世親釋云。所應可知故名所知。所謂雜染清淨諸法即三自性。依是因義無性釋云。所應可知故名所知。依謂所依。此所依聲簡取能依雜染清淨諸有為法。不取無為由彼無所依義故。所依即是阿賴耶識是彼因故能引彼故如其所應。解云。世親菩薩許第八識通與三性為所依止。無性菩薩唯與依他起性為依不與遍計圓成為依。是彼因故者與染分依他為依。能引彼故者與淨分依他為依。問。如何兩論有此相違。解云。世親約通依故通三性。無性約親依故唯依他。各據一義亦不相違。或名異熟識。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解云。異熟有三。一轉變而熟故名異熟。二異時而熟故名異熟。三異類而熟因是善惡果為無記故云異熟。三中唯取第三異類以前二名通餘果故。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無漏法所依止故。解云。梵音阿末羅識此云無垢識。即妙覺位大圓鏡智相應心體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智定等無漏道法為依止故。故如來功德莊嚴經云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廣如唯識疏第三卷說。
  自下第二明諸識俱轉差別。於中有三初法次喻後合。前中有二初阿陀那與六識俱轉後廣慧若於下明意識對五俱轉多少。初舉本末以辨俱轉後以意對五明其俱轉。然瑜伽等且約初義以辨俱轉。此中應說末那俱轉而不說者舉初舉後準可知故略而不說。故瑜伽等通約末那以辨俱轉。
  前中有二。初總標俱轉後逐難重釋。
  廣慧。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六識身轉。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
  此即初也。以阿陀那為依止故六識身轉。謂眼識等。
  此中有識眼及色為緣生眼識。與眼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
  自下第二逐難重釋。於中有二。初明眼識必意識俱後明四識與意識俱。此即初也。言此中者。依理門說有其二義一起論端義二簡持義上來總言諸識俱轉而未分別五必依意意不依五為欲發起如是義端故言此中。又於俱轉含有多義不可頓說簡餘諸義持取此義故言此中。言有識眼者。謂眼二種一有識眼名同分眼二無識眼名彼同分。簡彼同分名有識眼。
  然此同分及彼同分諸教不同。一薩婆多依十八界以釋同分彼同分義。謂十八界有業用者名為同分若無業用名彼同分。故俱舍論第二卷云。十八界中幾是同分幾彼同分。頌曰法同分餘二作不作自業。法同分謂一法界唯是同分。由諸聖者二念已去無我觀智緣一切法無不周遍是故法界恆名同分。雜心釋云一切法界意識境故。大婆沙云以無有法非三世攝意識境故。具說如彼。問。十七界意識所緣應皆同分無彼同分。答。十七界不依意識立為同分及彼同分。但依各別根境眼對色色對眼乃至身對觸觸對身。問。若爾意界及意識界唯應對法界立同分彼同分。是則緣餘十七界者應非同分。答。理應如是。然以意界及意識界能遍了一切法故依自作用立為同分。如眼等根有見等用必不立為彼同分故。有餘師說。法界總攝一切法盡。以十七界亦名法故。彼不應作是說。法名雖通而法界別故。由此前說於理為善。(解云。準此薩婆多宗通一切法非法界攝。)餘二。謂餘十七界皆有同分彼同分。何名同分彼同分耶。謂作自業不作自業。若作自業名為同分不作自業名彼同分。此中眼界已正當見名同分眼如是廣說乃至意界皆各於自界應說自用。迦溼彌羅國毗婆沙師說彼同分眼但有四種謂不見色已正當滅及不生法。西方諸師說有五種謂不生法復開為二一有識屬二無識屬。乃至身界應知亦然。意彼同分唯不生法。(解云。準此羅漢最後蘊同分意界約能緣義說為同分。不爾如何說為同分。)色界為眼已正當見名同分色。彼同分色亦有四種。乃至觸界亦爾。各對自根應說自用。應知同分及彼同分。眼若於一是同分於餘一切亦同分。彼同分亦如是廣說乃至意界亦爾。雜心亦爾。若依婆沙有其三釋。初師說同俱舍等。有作是說諸見色眼於自有情名同分眼於餘有情名彼同分眼。諸不見色眼於自有情名彼同分眼於餘有情亦名彼同分眼。復有說者諸見色眼於自有情名同分眼於餘有情非同分亦非彼同分。諸不見色眼於自有情名彼同分眼於餘有情非同分眼亦非彼同分。彼不應作是說云何有眼而非同分亦非彼同分。應作是說於三說中初說應理。具說如彼。又俱舍云。眼不共故依一相續建立同分及彼同分。色是共故依多相續建立同分及彼同分。如說色界聲香味觸應知亦爾。聲可如色。香味觸三至根方取是不共故一取非餘。理應如眼等不應如色說。雖有是理而容有共。所以者何香等三界於一及餘皆有可生鼻等識義。眼等不爾故如色說。若依雜心。謂眼見色是有分不見色是餘有分。謂色眼所見是有分所不見是餘有分。差別者若眼是一有分餘一切亦有分。若一餘有分餘一切亦餘有分。色若見者是有分非餘。耳鼻舌身聲香味觸亦如是。第一義如眼說。俗數如色說。解云。雜心意不分明。毗婆沙云。如色界聲香味觸界亦爾。同分彼同分品類差別皆相似故。然於此義或有欲令唯嗅嘗覺各自身中諸香味觸。彼作是說香味觸界依世俗理如色界說謂諸世間作如是語汝所嗅香我等亦嗅汝所嘗味我等亦嘗汝所覺觸我等亦覺。依勝義理香味觸界如眼界說謂一有情所嗅香界餘不能嗅若一有情所嘗味界餘不能嘗若一有情所覺觸界餘不能覺。問。若一觸界二有情身各在一邊共所逼觸豈非勝義如色界說。答。如是觸界有多極微和集一處二身逼觸各得一邊無共得者故勝義理如眼界說。香味二界準此應知。復有欲令亦嗅嘗覺他及非情諸香味觸。若已受用及受用時依世俗理如色界說謂諸世間說共得故。依勝義諦如眼界說一所受用餘不得故。若未受用香味觸界依勝義理亦得如色界說謂在未來當至現在有多人等共得義故。若依前義應作是說香味觸界依世俗理如色界說依勝義理如眼界說。若依後義應作是說香味觸界若已受用及受用時依世俗理如色界說依勝義理如眼界說。若未受用依勝義理亦可得言如色界說。是故諸論皆作是說。如色界聲香味觸界亦爾。以香味觸可共得故。眼等六識同分彼同分生不生法故如意界說。
  次釋同分彼同分名。依俱舍論有其三義。故彼問言云何同分彼同分義。根境識三更相交涉故名為分。或復分者是己作用。或復分者是所生觸。同有此分故名同分。與此相違名彼同分。由非同分與彼同分種類分同名彼同分。正理同俱舍。雜心論云。問有分餘有分有何義。答有分時說有分。眼界有二種有業及無業分。彼有業分為無業分所分故說有分。彼無業分亦為有業分所分亦說有分。二分俱得有分相。依經部宗未見正文。準同大乘於理無違。今依大乘諸論不同。若依世親安慧五蘊論唯約五內處釋同分義。故彼論皆云幾同分謂五內有色界與彼自識等境界故。幾彼同分謂彼自識空時與自類等故。解云。同分等境義故名同分。集論第三雜集第五意同五蘊。故集論云云何同分彼同分。幾是同分彼同分。為何義故觀同分彼同分耶。謂不離識彼相似根於境相續生故。離識自類相似相續生故。是同分彼同分義。初是同分。諸根與識俱識相似於諸境相續生故。由根與識相似轉義說名同分。第二是彼同分。諸根離識自類相似相續生故。由根不與識合。唯自體相似相續生。根相似義說彼同分。色蘊一分眼等五有色界處一分是同分彼同分。又瑜伽五十六亦依五內處說。彼云問十八界中幾是同分幾彼同分。答有識眼界名為同分所餘眼界名彼同分。如眼界乃至身界亦爾。唯根所攝內諸界中思量同分及彼同分。非於色等外諸界中。當知法界諸有所緣如心界說。諸無所緣如色等說。若深密經闕無此文。梁攝論所列。解節經云依有識眼根緣外色麈眼識得生。真諦解云。若死人眼名無識眼故言有識以簡無識。此釋不然。若捨命後不成眼故也。下有識耳等準此應知。
  與眼識俱隨行等者。此名眼識起時必有分別意識同時隨行同緣一境。
  有識耳鼻舌身及聲香味觸為緣生耳鼻舌身識。與耳鼻舌身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
  此即第二釋餘四識與意識俱。準上應知。
  廣慧。若於爾時一眼識轉。即於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眼識同所行轉。
  自下第二別釋俱轉多少於中有二。初明意識與眼識俱轉。後明意識與眼等二三四五識俱轉。此即第一明意識與眼識俱轉。一緣合故。
  若於爾時二三四五諸識身轉。即於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五識身同所行轉。
  此即第二明隨所緣境等緣合多少。是一意識與眼等五識俱轉多少其數不定。深密經云無分別意識。依解節經等皆云分別意識。與此本同。故知分別為正。
  此即第二舉喻重釋。於中有二初水浪多少喻二鏡影多少喻。
  廣慧。如大瀑水流若有一浪生緣現前唯一浪轉。
  前後二喻有差別者諸說不同。一云二喻意趣各別。如真諦記。水生浪譬六識與本識同生滅義。鏡生影譬諸識雖起非本識體轉作六識。一云二喻意趣無異。同顯諸識俱轉義故。如瑜伽論第五十一顯揚十七。今解二喻諸教不同。有處欲顯所依能依二種差別故說二喻。如瑜伽六十三云。云何名為勝義道理建立差別。謂略有二識一阿賴耶識二轉識。阿賴耶識是所依轉識是能依。此復七種所謂眼識乃至意識。譬如水浪依止瀑流或如影像依止明鏡。如是名依勝義道理建立所依能依差別。有處為顯第八與七俱轉。如瑜伽五十一顯揚十七。有處為顯第八與七不異義故。如成唯識第七云。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緣相應異故又一滅時餘不滅故能所熏等相各異故。亦非定異經說八識如水波等無差別故定異應非因果性故。如幻事等無定性故。如前所說識差別相依理世俗非真勝義。真勝義中心言絕故。如伽他說心意識八種俗故相有別真故相無別相所相無故。今此經文意含有如上所說諸義。或可此經二喻意異。前喻俱起及因果相續不斷義。如成唯識第三卷云恆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瀑流因果法爾。具說如彼。後喻俱起及八不轉成七及受用無盡義。前中有三。初一緣一浪喻。次多緣多浪喻。後然此下自類無斷喻。此即第一一緣一浪喻。
  若二若多浪生緣現前有多浪轉。
  此即第二多緣多浪喻。
  然此瀑水自類恆流無斷無盡。
  第三自類不斷喻。入楞伽經亦同此意。故彼頌云如海遇風緣起種種波浪現前作用轉無有間斷時藏識海亦然境等風所繫恆起諸識浪現前作用轉。
  又如善淨鏡面若有一影生緣現前唯一影起。
  自下第二鏡影多少喻。於中有三初一緣一影喻二多緣多影喻後非此下受用無盡喻。此即第一一緣一影喻。
  若二若多影生緣現前有多影起。
  此即第二多緣多影喻。
  非此鏡面轉變為影。亦無受用滅盡可得。
  此即第三受用無盡喻。言非此鏡面轉變為影等者。真諦記云。鏡影生藉緣鏡不轉作影。六識藉緣麈生者竝用前六識種子生後六識非為本識體轉作六識。今解。轉變自有二義。一者因變種子賴耶變成七識。二者果變現行第八變自相分而不能變眼等七識。今此經中約果變義故非此鏡面轉變為影。又此鏡面現影無滅意顯第八生果無盡。問。如何合中唯舉水波。解云。義準可知略而不說。若爾如何深密解節具合二喻。解云。梵本有此差別。
  自下第三舉法同喻。於中有二。初明一緣一識轉後明多緣多識轉。
  如是廣慧。由似瀑流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若於爾時有一眼識生緣現前即於此時一眼識轉。
  此即第一明一緣一識。
  若於爾時乃至有五識身生緣現前即於此時五識身轉。
  此即第二明多緣多識轉。準上應知。
  此下第二辨秘密善巧答前兩問。於中有二初依問正釋後廣慧齊此下結答前問。前中有二初明地前非佛所說後明地上是佛所說。
  廣慧。如是菩薩雖由法住智為依止為建立故於心意識秘密善巧。然諸如來不齊於此施設彼為於心意識一切秘密善巧菩薩。
  此即初也。法住智者。依薩婆多宗知果法所住因故名法住智。故大婆沙一百一十云。問何故名法住智。答法者是果住者是因。知果法所住因故名法住智。謂知三界下中上果所住之因名法住智。廣說如彼。依經部宗。知法常住故名法住智。故成實論第十六云知諸法生起名法住智如生緣老死乃至無明緣行。以有佛無佛此性常住故曰法住智。今依大乘。依顯揚論第十五云法住智者謂依素怛纜等安立法門智。依瑜伽論同顯揚論。故第十云云何法住智謂如佛施設開示無倒而知。又九十四云。云何法住智。謂如有一聽聞隨順緣生緣起無倒教已。於緣生行因果分位。住異生地便能如實以聞思修所成作意如理思惟。能以妙慧悟入信解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真是滅道真是道諸如是等。如其因果安立法中所有妙智名法住智。今此所說意同顯揚瑜伽第十。此意說云地前菩薩雖由法住智力了知心意識中世俗差別而未證解於心意識秘密勝義是故世尊不齊於此施設彼為善巧菩薩。
  廣慧。若諸菩薩於內各別如實不見阿陀那不見阿陀那識不見阿賴耶不見阿賴耶識不見積集不見心。
  自下第二正明地上是佛所記。於中有二。初總答兩問後是名下別答兩問。謂前答中含有二義。一者教所詮義以答初問。二者依義設教即答後問。於中有二。初約第八三名辨如實知後約十八界明如實知。此即初也。
  然釋此文諸說不同。真諦記云。菩薩若如此前來見識色等此依俗解佛不記說此人解心意識秘密義。由如實不見前來所明識義佛方記說此人解心意識秘密義。此明識虛妄無所有即真。由達本秘密於虛妄之末方始明了也。又解云。於內各別者內謂真如諸法自體故名為內。各別者隨詮顯真名為各別。此意說地上菩薩依勝義諦由根本智於內各別由證真如境上如實不見阿陀那用如實不見阿陀那體。賴耶及心體用差別準此應知。又解云。於內各別者。阿陀那等諸法體上皆有自共相道理。於中自相現量境故名之為內。諸法自相各附自體名為各別。是故雜集第一云自內所受是知義。此即現量知自相義。又瑜伽第二復作此言依知言說者謂各別於內所受所證所觸所得由此因緣為他宣說。若依此釋正體後得皆是現量。如實了知陀那自相離諸分別故名不見。非無分別乃名不見。
  不見眼色及眼識不見耳聲及耳識不見鼻香及鼻識不見舌味及舌識不見身觸及身識不見意法及意識。
  此釋不見十八界故名善巧菩薩。
  是名勝義善巧菩薩。如來施設彼為勝義善巧菩薩。
  此即第二別答前兩問。文有兩節。初是名勝義善巧菩薩者牒上所證之義以答前問。後如來施設彼為勝義善巧菩薩者牒上能詮之教以答後問。或可是名兩字該通兩段。
  廣慧。齊此名為於心意識一切秘密善巧菩薩。如來齊此施設彼為於心意識一切秘密善巧菩薩。
  此即第二結答前問。如文可知。
  自下第二舉頌略說。於中有二。初發起頌文後舉頌略說。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日。
  此即第一發起頌文。
  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此即第二舉頌略說。然釋此頌諸論不同。依攝大乘無性釋曰。言甚深者世聰叡者所有覺慧難窮底故。言甚細者諸聲聞等難了知故。是故不為諸聲聞等開示此識彼不求微細一切智智故。一切種子如瀑流者剎那展轉相續不斷如水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者懷我見者不為開示恐彼分別計執為我。何容彼類分別計執窮生死際行相一類無改易故。世親釋云。阿陀那識者所釋翼名。甚深細者難了知故。一切種子如瀑流者次第轉故一切種子剎那展轉如瀑水流相續轉故。恐彼分別執為我者一行相轉故分別執可得。成唯識論護法釋云。以能執時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無姓有情不能窮底故說甚深。趣寂種姓不能通達故名甚細。是一切法真實種子緣繫便生轉識波浪。恆無間斷猶如瀑流。凡即無姓。愚即趣寂。恐後於此起分別執墮諸惡趣障生聖道故我世尊不為開示。深密頌云。諸種阿陀那能生於諸法我說水鏡喻不為愚人說。解節經曰。執持識深細諸種子恆流於凡我不說彼勿執為我。
  解深密經疏卷第十二

  解深密經疏卷第十三
  唐西明寺沙門圓測撰
  一切法相品第四
  將釋此品有其二種。一解品名二釋文義。題云一切法相品者自有兩釋。一云三性非一故言一切。皆持自性軌生物解名之為法。相謂體相或相狀相謂所執等是一切法體性相狀。總說三性名一切法即持業釋。若一一性名一切法是依主釋以一一性非一切故。一云一切法者。略有二釋所謂有為及無為等中即有五謂心心法等。廣有百法謂八識等。然此三性是一切法體性相狀故名一切法相。若依此釋於三性中前之二性名一切法相即持業釋二性皆具一切法故。後圓成實名一切法相是依主釋是一切法之體相故。雖有兩釋後釋為勝。下經文不違理故。如下經說所執依他皆云一切圓成實性是一切法平等真如。此品廣明一切法相三性道理故名一切法相品。深密題云聖者功德林菩薩問品者梵本經文有此異故。第二正釋文。就所觀境自有二種一真俗諦境二有無性境。上來已釋真俗二境。自下當辨有無性境。初明有性即是三性。後說無性即三無性。於二品中依有立無。有性是本所以先明無性是末故在後說。由斯理故世親菩薩三十頌云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就此品中文別有二初菩薩請問後如來正答。就請問中復分為二初舉所問教後依教發問。
  爾時德本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於諸法相善巧善薩。
  此即初也。文有兩節。初約時分辨問答者。深密經云功德林者以德成人如樹成林法喻雙舉名功德林。今德本者從無量劫久殖德本。解云。此是從因立號。種殖福智二種德本故言德本。於諸法相善巧菩薩者舉所問教。諸法相者辨所觀法。善巧菩薩者能觀人也。
  於諸法相善巧菩薩者齊何名為於諸法相善巧菩薩。如來齊何施設彼為於諸法相善巧菩薩。說是語已。
  此即第二依教發問。文有兩節。初牒所問教後齊何等者正發問辭。問有二意。一問菩薩善巧齊何分位二問施設善巧之名。或可前明所詮之義後問能詮之教。
  自下第二世尊正說。於中有二初讚問許說後諸法相下對問正說。前中有三初標問答者次讚問有益後敕聽許說。
  爾時世尊告德本菩薩曰。
  此即初也。
  善哉德本。汝今乃能請問如來如是深義。汝今為欲利益安樂無量眾生哀愍世間及諸天人阿素洛等。為令獲得義利安樂故發斯問。
  第二讚問有益。文有二節。初讚問深義後讚問有益。準上應知。
  汝應諦聽。吾當為汝說諸法相。
  第三敕聽許說。
  自下第二對問正說。於中有二初約所觀辨諸法相後復次德本下約能觀人明善巧菩薩。前中有二先法後喻。法中有三初標章舉數次問答列名後次第別釋。
  謂諸法相略有三種。
  此即初也。然此略言自有兩釋。一者廣略略。謂一切法廣雖百法略唯三性。今對百法故言略也。二者要略略。故攝大乘云謂所知相略有三種。無性釋云略有三種者謂一切法要有所應知所應斷所應證差別故。
  第二問答列名。先徵後列。
  何等為三。
  此即徵也。
  一者遍計所執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圓成實相。
  此即列名。然三相名有通有別。言三相者是其通名。三謂標數。相即體性或相狀相。即六釋中帶數釋也。具如別章。
  言別名者。一者遍計所執。攝大乘論第四卷云。云何成遍計所執何因緣故名遍計所執。無量行相意識遍計顛倒生相故名遍計所執。自相實無唯有遍計所執可得是故說名遍計所執也。解云。此文雙答二問。或可次第答前兩問。世親釋云。無量行相者所謂一切境界行相。意識遍計者謂即意識說名遍計。顛倒生相者謂是能生虛妄顛倒所緣境相。自相實無者實無彼體。唯有遍計所執可得者唯有亂識所執可得。無性釋云。無量行相者謂種種我法境界影像。(一云依他因緣我法一云所執我法。)意識遍計者謂即意識說名遍計。顛倒生相者謂亂識所取能取義相生因。(一云遍計所執境義相生顛倒亂識之因。一云所執無量行相與依他起相見生因。)故名遍計所執者謂即遍計所執義相名為遍計所執自性。自相實無唯有遍計所執可得者謂於實無我及法中唯有遍計所執影像相貌可得故名遍計所執。依成唯識第八卷云。周遍計度故名遍計謂能遍計虛妄分別。分別謂所妄執蘊處界等若法若我自性差別總名遍計所執自性。然能遍計自有兩說。一云八識及諸心所有漏攝者皆能遍計。虛妄分別為自性故。皆似所取能取現故說阿賴耶。以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種為所緣故。(此是安慧論師義也。)有義。第六第七心品執我法者是能遍計。唯說意識能遍計故。廣說如彼。(此即護法菩薩宗。)深密經云虛妄分別相因緣相第一義相。真諦三藏所翻諸論分別性依他性真實性。楞伽經云妄計自性緣起自性圓成自性者。譯家別故。今言遍計所執者舉遍計意取所執。若遍計所執者是依主釋。若以所執對性即持業釋所執即性故。二者依他起。攝大乘云。若依他起自性實唯有識似義顯現之所依止。云何成依他起。何因緣故名依他起。從自熏習種子所生依他緣起故名依他起。生剎那後無有功能自然住故名依他起。世親釋云。謂從自因生。生已無能暫時安住名依他起。無性釋云。謂從遍計所執名言熏習種生。依自種子他所生故名依他起此說彼體依他而生。生剎那後無有功能自然住者此說彼體依他而住。由此二因名依他起。所言住者。依勝軍義生剎那後別立住時名依他住。依護法宗即生剎那暫有用故義說為住。有為諸法依因託緣而得生起名依他起。故三十唯識云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護法釋云依他眾緣而得生起名依他起。三者圓成實性。攝大乘云。由無變異性故。又由清淨所緣性故。一切善法最勝性故。由最勝義名圓成實。世親釋云。由無變異性故者謂無虛誑性如不虛誑臣。由最勝義名圓成實者謂由清淨所緣性故最勝性故名圓成實如圓成衣。無性釋云圓滿成就真實為性。略不說喻。餘同世親。成唯識云。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顯此遍常體非虛謬簡自共相虛空我等。解云。二空所顯者略出體性。具三義故名圓成實。一者圓滿即顯遍滿義簡色是質礙等自相。二者成就即顯常義簡諸共相苦無常等雖是共相即無常故。三者諸法實性顯非虛誑簡於虛空外道我等雖說遍常是虛謬故。又成唯識云無漏有為離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此名。然此經中說初非後。說得名者皆持業釋。遍計所執乃至圓成即是性故。
  自下第三次第別釋。別釋三分為三。
  云何諸法遍計所執相。
  就初相中先問後答。此即問也。
  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別乃至為令隨起言說。
  此即答也。謂一切法無實自性但隨妄情名言假立我諸自性。如說謂我或說色等我法自性。或說假我或說實我或可見色不可見等我法差別。如是假立自性差別已乃至為令世間有情隨起言說。依成唯識第八復云。謂所妄執蘊處界等若我若法自性差別。此所妄執自性差別總名遍計所執自性。廣說自性及差別義如世親無性攝大乘釋第四卷及瑜伽論七十三等。
  云何諸法依他起相。
  此下第二辨依他起。先問後答。此即問也。
  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純大苦蘊。
  此即答也。文有兩節。初總相出體。謂從緣生一切煩惱業生雜染從緣生故皆名依他。汎論依他自有二種一者雜染二者清淨。故成唯識第八云有漏無漏皆依他起依他眾緣而得起故。頌言分別緣所生者應知亦說染分依他。此經亦爾說染非淨。
  言則此有故等者指事別釋。然前二句有差別者。薩婆多宗。如俱舍論第九卷云何故世尊說前二句謂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為於緣起知決定故。依無明有諸行得有非離無明可有諸行。又為顯示諸支傳生。謂依此支有彼支得有由彼支生餘支得生。又為顯示三際傳生。謂依前際有中際得有由中際有後際得生。又為顯示親傳二緣謂有無明無間生行或展轉力諸行方生。(一云無明支後即起行支名無間生行。起無明已次起無記心後起行支名展轉力諸行方生。一云無明望行名無間生。無明望識等名展轉生。)有餘師釋。如是二句為破無因常因二論。(此有立破。具如彼論。)軌範諸師釋此二句。為顯因果不斷及生。謂依無明不斷諸行不斷即由無明生故諸行得生。如是展轉皆應廣說。若廣分別如順正理第二十五。依瑜伽論第十卷云。問云何說言此有故彼有。答由未斷緣餘得生義故。問云何此生故彼生。答由無常緣餘得生義故。依雜集第四云。相者謂無作緣生故無常緣生故勢用緣生故是緣生相。由此相故薄伽梵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廣說。此有故彼有者顯無作緣生義。唯由有緣故果法得有。非緣有實作用能生果法。此生故彼生者顯無常緣生義。非無生法為因故少所生法而得成立。無明緣行等者顯勢用緣生義。雖復諸法無作無常然不隨一法為緣故一切果生。所以者何以。諸法功能差別故。如從無明力故諸行得生乃至生力故得有老死。若廣分別如彌勒菩薩所問論第五卷說。招集純大苦蘊者。依俱舍論。如是純言顯唯有行無我我所。大苦蘊言顯苦積集無初無後。集言為顯諸苦蘊生。依大毗婆沙第二十四云。復次此十二支緣起法有根有莖有枝有葉有華有果猶如大樹。此中根者謂無明行。莖者謂識名色。枝者謂六處。葉者謂觸受。華者謂愛取有。果者謂生老死。此十二支緣起法樹或有華有果或無華無果有華有果者謂異生及有學無華果者謂阿羅漢。依瑜伽第十云。問於緣起中何等是苦牙誰守養苦牙何等為苦樹。答無明行緣所引識乃至受是苦牙受緣所引愛乃至有是守養苦牙生與老死當知是苦樹。
  若依攝論約十一識明依他起。故攝大乘云。論曰此中何者依他起相。謂阿賴耶識為種子虛妄分別所攝諸識。此復云何。謂身身者受者識彼所受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趣惡趣死生識。此中若身身者受者識彼所受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此由名言熏習種子。若自他差別識此由我見熏習種子。若善趣惡趣死生識此由有支熏習種子。乃至云如是名為依他起相。世親攝論第四釋云。身謂眼等五界。身者謂染污意。無性云眼等五識所依意界名身者識。能受者謂意界。無性云第六意識所依意界名受者識。彼所受識者謂色等六外界。彼能受識者謂六識界。世識者謂生死相續不斷性。無性云世識者謂似三時影現。數識者謂算計性。無性云謂似一等算數影現。處識者謂器世間。無性云謂似聚落園等影現。言說識者謂見聞覺知四種言說。如是諸識皆用所知依中所說名言熏習差別為因。自他差別識者謂依止差別。此由前說我見熏習差別為因。無性云謂身等識我我所執相續不斷執我我所他他所等有差別故。善趣惡趣死生識者謂生死趣種種差別。此由前說有支熏習差別種子。無性云謂似天人及捺落迦傍生餓鬼死生影現也。廣如無性世親釋論第四。然此諸識有差別者。若依無性。眼等五識所依意界名身者識。第六意識所依意界名受者識。解云。無性論意眼等五識所依意界即是賴耶名身者識。第六意識所依意界即是末那名受者識。若依世親與此相翻。第七末那名身者識。第八賴耶名受者識。故彼論云身者謂染汙意受者謂意界。又此諸識數有差別。若依梁論及成唯識皆云十一。若依攝大乘自有兩文。前文十一。後文十二謂開善趣惡趣死生識以為二故一善趣惡趣識二死生識。故彼論云業果異熟無數量故所受死生無數量故。無性釋云善趣惡趣及與死生。解云。說故及言故知十二。世親不釋故為十一。於理無違。
  云何諸法圓成實相。
  自下第三釋圓成實。於中先問後答。此即問也。
  謂一切法平等真如。
  此即答也。於中有二初正出體後顯勝用。此即初也。謂前所說遍一切法一味真如以為體性。若依中邊圓成實性自有二種。故第二云此圓成實總有二種無為有為有差別故。無為總攝真如涅槃無變異故名圓成實。有為總攝一切聖道於境無倒故亦名圓成實。若依攝大乘圓成實性自有四種。彼論云云何應知圓成實自性。應知宣說四清淨法。一者自性清淨謂真如空實際無相勝義法界。二離垢清淨謂即此離一切障垢。三者得此道清淨謂一切菩提分法波羅蜜多等。四者生此境清淨謂諸大乘妙正法教。由此法教清淨緣故非遍計所執自性。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自性。如是四法總攝一切清淨法盡。此中有二頌。幻等說於生說無計所執若說四清淨是謂圓成實自性與雜垢清淨道所緣一切清淨法皆四相所攝。廣如無性世親釋論第五卷說。
  此經上來別約三法釋三性義。若依中邊第二成唯識第八約四諦義通釋三性。若依雜集第五約蘊界處三科法門通說三性。若依大般若約一切法通釋三性。故無性釋論第四卷云。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中亦說。佛告慈氏。若於彼彼行相事中遍計為色為受為想為行為識乃至為一切佛法。依止名想施設言說遍計以為諸色自性乃至一切佛法自性。是名遍計所執色乃至遍計所執一切佛法。若復於彼行相事中。唯有分別法性安立。分別為緣起諸戲論。假立名想施設言說謂之為色乃至謂為一切佛法。是名分別色乃至分別一切佛法。若諸如來出現於世若不出世。法性安立法界安立。由彼遍計所執色故。此分別色於常常時於恆恆時是真如性無自性性法無我性實際之性。是名法性色。乃至由彼遍計所執一切佛法故此分別一切佛法於常常時於恆恆時乃至是名法性一切佛法。廣說如經。
  於此真如諸菩薩眾勇猛精進為因緣故如理作意無倒思惟為因緣故乃能通達。於此通達漸漸修習乃至無上正等菩提方證圓滿。
  此顯勝用。謂於真如。諸菩薩眾資糧位中勇猛精進。於加行位無倒思惟。由此因緣見道位中乃能通達。住修道位漸漸修集。至究竟位方證圓滿。若依瑜伽第七十三有其三用一證得清淨用二解脫二縛用三引發功德用。故彼論云乃至能令證得清淨能令解脫一切相縛及麤重縛亦令引發一切功德。解云。如次即當見等三道。
  然此三相體性寬狹諸說不同。且依真諦三藏說云。第八賴耶名依他起。眼等七識為分別性。依他無生分別無相為真實性。又解。眼等八識為依他起。所變相分為分別性。依他無生分別無相為真實性。又解。眼等八識見分相分名依他起。妄所執境為分別性。依他無生分別無相為真實性。如上兩解理且不然。眼等八識及諸相分等從緣生云何遍說第八賴耶名依他起眼等七識為分別性。分別無相依他無生不異二性如何說彼名真實性。如此等過不可具陳。已外諸說恐繁不敘。今述諸教所說三性總有二門。一所執雜染不倒門。謂妄所執實我實法都無所有但隨妄情而施設故說之為有如是皆名遍計所執。一切雜染諸有漏法從緣生者名依他起依因託緣而得生故。一切有為無漏道諦及諸無為名圓成實二種皆是不顛倒故。二所執緣生不變門。謂妄所執實我法等隨情有故名所執性。有漏無漏一切有為皆依他起。一切諸法平等真如不變異故名圓成實。於上二門諸教不同。自有聖教說前非後。如楞伽經第四卷說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壞故名成自性。辨中邊論亦同此說。自有聖教說後非前。如瑜伽論七十四云。問第二自性幾所攝答四所攝。問第三自性幾所攝答一所攝。自有聖教二種俱有。如成唯識第八卷云。分別緣所生應知且說染分依他淨分依他亦圓成故。或諸染淨心心所法皆名分別能緣慮故是則一切染淨依他皆是此中依他起攝。攝論第四云二者依他雜染清淨性不成故。世親釋云由即如是依他起性若遍計時即成雜染無分別時即成清淨由二分故一性不成。無性釋意亦同此說。今此一部說後非前唯說真如圓成實故。或可說前非後唯說染法為緣生故。或可通有二義前二說故。若廣分別如三性章。
  自下第二舉喻重釋。於中有二初明翳淨眼境三相喻後善男子下頗胝迦寶四事喻。前中三喻即分為三初眩翳過患喻次眩翳眾相喻後淨眼本境喻。例有二節初正明喻說後舉法同喻。
  善男子。如眩翳人眼中所有眩翳過患。遍計所執相當知亦爾。
  此即第一眩翳過患喻。此喻意云。由眼有翳便發眼識及眼識同時分別意識。由此二識引生第二念中分別意識作毛輪等解。然毛輪自有二種。一者分別意識所計實毛輪等即說此為眼翳過患以此過患喻所執性。二者即彼分別意識所依所託似毛輪相即說此為眩翳眾相喻依他起。如後當說。此用過患喻所執性故言遍計所執當知亦爾。或可眩翳過患者即說眩翳名為過患。此意說言由所執故生依他起似由眩翳現毛輪等故。瑜伽論七十三云如眼若有翳等過患便有髮毛輪等翳相現前可得若無彼患便不可得但有自性無顛倒取。問。如何依他喻所執性。答。無淨色喻圓成故故無有失。問翳眼眼識。見毛輪不。解云。西方諸師自有兩釋。一安慧宗。眼等五根亦緣毛輪第二月等。故雜集云迦末羅病損壞眼根見青為黃。護法菩薩說眼等識緣實境起。是現量故。瞿婆論師二十唯識梵本記中自有二說。一云五識唯緣實境。是故阿毗達磨經云無有眼等識不緣實境起意識有二種緣實不實境。故知五識唯緣實境一云五識亦緣不實。是故經云由亂眼根及眼識引亂意識生由不亂眼及眼識引不亂意識。故知五識見第二月及空華等。此中所說過患等文依前三說準即可知。
  如眩翳人眩翳眾相或髮毛輪蜂蠅苣勝或復青黃赤白等相差別現前。依他起相當知亦爾。
  第二眩翳眾相喻。喻依他相當知亦爾。謂眩翳人似毛輪相非實似實故。喻依他起非有似有當知亦爾。
  如淨眼人遠離眼中眩翳過患。即此淨眼本性所行無亂境界。圓成實相當知亦爾。
  第三淨眼本境喻。謂彼淨眼本所行境青黃等色自性清淨無毛輪等眩翳過患。圓成實性當知亦爾自性清淨於依他起無所執性。
  此下第二頗胝迦寶四色喻。於中有二初廣辨四喻後如是德本下舉法同喻。前中四喻即分為四。
  善男子。譬如清淨頗胝迦寶若與青染色合則似帝青大青末尼寶像。由邪執取帝青大青末尼寶故惑亂有情。
  此即第一青色相應喻。文有五節。義含四種。意喻三性。文五節者。一清淨頗胝迦者依他起。二若與青染色合者喻言說習氣。此明依他起與言說習氣合。三即似帝青大青等者喻依他起由我法分別名言種子力故雖在內識而似外現。四由邪執取帝青等者此喻由邪執故執為實有。五惑亂有情者此喻邪師將己所執惑亂有情令生實解。義含四者。準下合文喻中有四。一頗胝迦者喻依他起。二與青染色合者喻名言熏習與依他合。三由邪執取等喻彼能執。四即彼所執情有理無喻圓成實。言意三者。謂青染色合乃至惑亂有情喻所執性。頗胝迦寶喻依他起。無實帝青喻圓成實。下三色喻皆具諸義準此應知。譬如清淨頗胝迦寶者此出寶體。此處無名故不翻之。應師經音云此云水玉或云白珠。深密經云清淨瑠璃者譯家別故。若依俱舍妙高山王四寶所成謂金銀吠瑠璃頗胝迦。此頗胝迦即當赤色。又即彼云日輪下面頗胝迦寶火珠所成月輪下面頗胝迦寶水珠所成。準此等文其頗胝迦亦具眾色。今於此經且舉白色以對四色。由此下文不說白色。若與青染色者明色轉變。謂頗胝迦與青色合即似帝青大青末尼寶像。帝青等者謂天帝釋青及大青。末尼寶者此云如意珠。即說頗胝迦名為如意。或可所似帝青等即是末尼。由邪執等者顯諸世間執似為實為他宣說迷亂有情。此意說云。阿賴耶識由我法執習氣力故變似我法諸有情類執為實我惑亂有情。據實頗胝迦上無實青等。於賴耶上無所執性應知亦爾。後當分別。
  若與赤染色合則似琥魄末尼寶像。由邪執取琥魄末尼寶故惑亂有情。
  第二赤色相應喻。深密經云置赤色中即出赤波頭摩尼摩尼寶光明現前。
  若與綠染色合則似末羅羯多末尼寶像。由邪執取末羅羯多末尼寶故惑亂有情。
  第三綠色相應喻。末羅羯多此處無名故不翻之。有說此云煞色寶。由此寶故煞一切色盡壞故。依深密經但言綠色。
  若與黃染色合則似金像。由邪執取真金像故惑亂有情。
  第四黃色相應喻。與深密經有差別者。此云金像。彼云金色摩尼之寶。後三種喻準初可知。
  如是德本。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染色相應。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言說習氣當知亦爾。
  自下第二舉法同喻。合上四義即分為四。一合種子二合相執三合依他四合成實。此之四義於前喻中文雖有五義合有四故以四義合上喻文。此即初也。然此四義自有兩說。一云初一執緣次三如次喻其三性。一云初二喻所執性由種現執成所執故。此即初也。謂於頗胝迦上所有染色相應義故頗胝迦上似青色像現。如是由依他上妄執種子為因緣故於賴耶上似色聲等依他相現。
  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琥魄末羅羯多金等邪執。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執當知亦爾。
  此下第二合現行執。謂由前說執種子故能生依他似色等相。由現執故執彼為實。由此義故此上二段意顯三中遍計所執。
  如彼清淨頗胝迦寶。依他起相當知亦爾。
  第三合依他起。謂頗胝迦即似青等。如是依他由種子故似色聲等種種相現。
  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琥魄末羅羯多真金等相於常常時於恆恆時無有真實無自性性。
  第四合圓成實。於中有二初重舉前喻後釋法同喻。此即初也。於頗胝迦上無實青等名無有真實亦名無自性性。或可無真實者遮青等實。無自性性者雖無青等實而有頗胝迦性。
  即依他起相上由遍計所執相於常常時於恆恆時無有真實無自性性。圓成實相當知亦爾。
  此即第二釋法同喻。於依他上無有所執實我等性即此名為無自性性。或可於依他上無有所執實而有無自性性。於常常時及恆恆時者自有兩釋。一云依前前無故說常常言於後後無故說恆恆言。一云顯無有真實故說常常時無自性性故言恆恆時。
  問。此三性與七真如如何相攝。解云。如成唯識第八卷說。彼云如是三性與七真如云何相攝。七真如者一流轉真如謂有為法流轉實性。(有為有二種。一四相所為故名有為。二煩惱所為故名有為。此即煩惱所為。)二實相真如謂二無我所顯實性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唯識實性。(今此所取能觀染淨唯識觀智即是真如也。)四安立真如謂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集實性六清淨真如謂滅實性七正行真如謂道實性。此七實性圓成實攝根本後得二智境故。隨相攝者流轉苦集三前二性攝妄執雜染故。餘四皆是圓成實攝。辨中邊論第二卷云。差別真實略有七種謂流轉實相唯識安立邪行清淨正行。云何應知此七真實依三根本真實立耶。頌曰流轉與安立邪行依初二實相唯識淨正行依後一。顯揚論第三瑜伽七十七應準此攝於理無違。次後又問三性五事相攝云何。諸聖教說相攝不定。一瑜伽七十四說。依他性攝彼相名分別正智。圓成實性攝彼真如。遍計所執不攝五事。彼說有漏心心所法變似所詮說名為相。似能詮現施設為名。能變心等立為分別。無漏心等離戲論故但總名正智不說能所詮。四從緣生皆依他攝。二依辨中邊第二卷說。依他起性攝相分別。遍計所執唯攝彼名。正智真如圓成實攝。彼說有漏心及心所相分名相。餘名分別。遍計所執都無體故為顯非有假說為名。二無倒故圓成實攝。三依楞伽經第七卷說。依他起唯攝分別。遍計所執攝彼相名。正智真如圓成實攝。彼說有漏心及心所相見分等總名分別虛妄分別為自性故。遍計所執能詮所詮隨情立為名相二事。四依世親攝大乘論第四卷說。名屬依他起性。義屬遍計所執。彼有漏心心所法相見分等由名勢力成所遍計故說為名。遍計所執隨名橫計體實非有假立義名。如前四教所說五事三性相攝文雖有異而義無違。護法菩薩取初為勝。不雜亂故。復有問言。諸聖教中說有五相此與三性相攝云何。所詮能詮各具三性。謂妄所計屬初性攝。相名分別隨其所應所詮能詮屬依他起。真如正智隨其所應所詮能詮屬圓成實後得變似能詮相故。二相屬相唯初性攝。妄執義名定相屬故。彼執著相唯依他起。虛妄分別為自性故。不執著相唯圓成實無漏智等為自性故。瑜伽八十一二性是所詮遍計所執性是能詮。第七十四顯揚十六能詮所詮皆通三性。委細分別具如唯識第八卷疏。
  自下第二約能觀人明善巧菩薩。於中有二初長行廣釋後以頌略說。前中有二初略辨三相勸物令知。後依前三相正顯觀門。又釋即分為二初正辨觀門後如是德本下重牒前觀以答前問。前中有三初明菩薩了知三性。次善男子下知三性故了知三相。後善男子下知三相故斷染證淨。雖有兩科且依後釋。此即第一了知三性。三性別故即分為三。
  復次德本。相名相應以為緣故。遍計所執相而可了知。
  此即初也。謂所詮相與能詮名互相繫屬以為緣故妄所執相遍計所執而可了知。故瑜伽七十三云遍計所執自性緣何應知答緣於相名相屬應知。若廣分別如三無性論。彼第一云分別性者無有體相。名等五法所不攝故。外曰無體相云何分別。答但有名無義。何以故。如世間於義中立名。凡夫執名分別義性。謂名即義性。此為顛倒。但有名分別。無實體故。何以故。此名及義互為客故。云何知然。由三義故此理可知。一名前覺不生。二多體相違失。三雜體相違過。具如彼論。攝大乘論同三無性。
  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執以為緣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
  此釋依他。謂執遍計所執相分別以為緣故依他起性而得生起。故顯揚第十六云於依他起自性執著初自性故起於熏習則成雜染。又云於所執想所起執故應可了知是依他起。若能執者從緣生故。故佛性論第二卷云問曰依他起性緣何因故得成耶答曰緣執分別性故得顯現。問。依他起通染及淨。如何但言所執相執以為緣故依他起性而可了知。會釋此難如瑜伽論第七十四說。故彼云問若依他起自性亦正智所攝何故前說依他起自性緣遍計所執自性執應可了知。答彼意唯說依他起自性雜染分非清淨分。若清淨分當知緣彼無執應可了知。
  依他起相上遍計所執相無執以為緣故。圓成實相而可了知。
  此釋圓成實。謂於依他起上無所執相以顯真實故言無執。故瑜伽七十三云。緣遍計所執自性於依他起自性中畢竟不實應知。或可無執即是聖道。不執著故名為無執。此意說云。不執著道以為因故證得清淨圓成實性。故瑜伽云。世尊於餘經中說緣不執著遍計所執自性。應知此性者依得清淨說不依相說。解云。餘經者即此經也。依得清淨者依內證得真如聖道顯所證理。或可由聖道力斷染證得清淨真如依能證道顯所證理。不依相說者此文不依遣所執相顯圓成實。若依前說言餘經者指所餘經。有云。無執者無能執依他及所執分別故言無執。故佛性論云問曰真實性緣何因得成。答曰由分別依他二性極無所有故得顯現。解。此譯家謬。遣依他起違自所宗瑜伽等故。此下第二知三性故了知三相。三相不同即分為三。
  善男子。若諸菩薩能於諸法依他起相上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無相之法。
  此即第一知所執故了知無相。謂如前說相名相應以為緣故如實了知遍計所執名相假立無實自性。由此即能如實了知一切所執無相之法。
  若諸菩薩如實了知依他起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雜染相法。
  此即第二了依他故知雜染相。謂能了知從相執起皆是依他即能了知雜染是依他起。前是總觀。後是別觀。前後二相準此應知。又云。初約自性辨依他觀。後約差別辨依他觀。又云。前依盡所有性。後是如所有性。
  若諸菩薩如實了知圓成實相即能如實了知一切清淨相法。
  此即第三了圓成實知清淨相。謂遍計所執無執以為緣故即能了知諸清淨法皆圓成實。
  此下第三知三相故斷染證淨。於中有二初了知無相斷雜染法後斷雜染故證得清淨。
  善男子。若諸菩薩能於依他起相上如實了知無相之法即能斷滅雜染相法。
  此即初也。然無相法自有三釋。一云即所執性隨情說有據理即無相常無故故名無相。故中邊云遍計所執此相本無故名無相。若依此釋謂能了知無相法故依他起性雜染相法即不得生故說能斷雜染相法。若無所執雜染相法不得生故。故瑜伽論七十四云。問遍計所執自性能為幾業。答五。一能生依他起自性。二即於彼性能起言說。三能生補特伽羅執。四能生法執。五能攝受彼二種執習氣麤重。一云依他起上無所執性所顯真如離諸相故名為無相。故攝論云真如永離一切色等相故故名無相。又廣百論云真如空理離有無等一切法相故名無相。若依此釋謂能了知無相法故即能斷滅依他起性雜染相法。一云所執圓成皆名無相前二義故。若依此釋謂能了知遍計所執無相法故即能悟入圓成實性無相之法由能悟入圓成實故即能斷滅依他起性雜染相法。故瑜伽七十四云。問若觀行者如實悟入遍計所執自性時當言隨入何等自性。答圓成實自性。問若觀行者隨入圓成實自性時當言除遣何等自性。答依他起自性。
  若能斷滅雜染相法。即能證得清淨相法。
  此即第二斷雜染故證得涅槃謂由斷滅雜染法故即能證得清淨涅槃。
  問。此三相觀依何位說。若在地前如何能斷雜染相法要無漏道方能斷故。若在地上入初地時證二空理如何先起二性觀耶。解云。此三相觀分成兩位。初二性觀依加行位作四尋思四如實智。第三圓成在十地位。是故無著攝大乘論立三性觀釋此經意。彼第六卷論云。如是菩薩悟入意言似義相故。悟入遍計所執性。悟入唯識故。悟入依他起性。云何悟入圓成實性。若已滅除意言聞法熏習種類唯識之想。爾時菩薩已遣義想。一切似義無容得生。故似唯識亦不得生。由是因緣住一切義無分別名。(無分別名者能詮真諦平等法名以所詮真如是一切義無分別理。今能詮名從所詮立名名無分別名。此所詮真如從能詮立目故云無分別名。)於法界中便得現見相應而住。爾時菩薩平等平等所緣能緣無分別智已得生起。由此菩薩名已悟入圓成實性。即準此文圓成實觀唯在地上。故成唯識第九頌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自下第二重牒前觀以答二問。於中有二初重牒觀門後齊此已下正答二問。前中有二初牒知三性故了知三相後牒知三相故即斷染證淨。
  如是德本。由諸菩薩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故。如實了知諸無相法雜染相法清淨相法。
  此即第一牒上知三性故了知三相。準上可知。
  如實了知無相法故斷滅一切雜染相法。斷滅一切染相法故證得一切清淨相法。
  自下第二牒上知三相故斷染證淨。謂由了知遍計所執無相義故展轉漸證圓成實性由斯證得清淨涅槃。又解。了知遍計所執無相真如故能斷雜染證涅槃果也。
  齊此名為於諸法相善巧菩薩。如來齊此施設彼為於諸法相善巧菩薩。
  此即第二依上觀門正答二問。謂佛依上了知三性諸菩薩眾即說名為善巧菩薩。如來依此善巧菩薩施設聖教名為善巧菩薩。然此菩薩善巧分限諸說不同。一云十信已上皆名善巧。一云十迴向中第十迴向名加行道即依彼位起四尋思如實智故。一云初地已上證清淨如及俗相故。
  自下第二以頌略說。於中有二初發起頌文後舉頌略說。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日。
  此即初也。
  若不了知無相法雜染相法不能斷不斷雜染相法故壞證微妙淨相法。不觀諸行眾過失放逸過失害眾生懈怠住法動法中無有失壞可憐怨。
  此即第二以頌略說。上來長行順釋了知三性德。此頌反顯不了無相失。如何說此反順釋者。理實長行及頌皆有反順。為存略故各據一邊影略互顯。依深密經頌及長行皆順釋者譯家別故。有其二頌即分為二。初有一頌正頌不了無相失。後之一頌重釋不觀眾行失。前中有二。初之二句舉不了知顯不斷雜染失。後有二句約不斷染顯不證圓成失。壞謂失壞。謂不斷染故失壞證得微妙真如淨相法也。失壞者是不能證義。就釋後頌文別有二。初之二句明放逸失。後有二句明懈怠失言不觀諸行眾過失等者。謂由愚癡不能觀察諸行過失遂起放逸傷害眾生。言懈怠住法動法中等者此明第二解怠過失。謂懈怠者過失之因功德之障。言住法者即是涅槃常住不滅故名為住。言動法者是生死法前生後滅流轉三有故名動法。又解。住法者是定。動法者是散亂。言無有失壞可憐愍者。謂由懈怠故於住法無於動法有。由是無有故成失壞。由失壞故甚可憐愍。廣釋失壞如瑜伽論第三十六及七十三。深密經云。如實知諸法即捨染法相捨染法相已證於清淨法。不觀有為過懈怠放逸害諸法常不動離相名菩薩也。
  解深密經疏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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